
站内搜索:
省乡村振兴局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宗委 省林业局 省水利厅 省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2 07:46 作者:
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局)、民宗委(局)、林业(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生态移民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提升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水平,促进衔接资金更好发挥效益,根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要求,我们制定了《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乡村振兴局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贵州省林业局
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生态移民局
2022年6月30日